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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全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机制 推进协商民主多层制度化发展
2025-04-09 09:13:30   来源:华兴时报

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,有事好商量、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,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,是人民民主的真谛。”深刻诠释了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,为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。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,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,提出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举措。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工作是协商民主理论在基层探索实践的成果,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,要深刻认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重要意义,通过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平台,促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相互赋能、相互促进、相互助力。

  突出政治属性 让“有事好商量”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阵地

 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,是牢牢把握政治协商工作政治方向第一位的要求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,充分体现党委意图,为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活动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协商活动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作用,加强对协商议事工作的统筹协调,督促把好政治方向、发展方向,推动协商议事工作运行有序、务实有效。二是织密协商议事制度规则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、总结提炼本地做法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,进一步完善大武口区政协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工作,优化协商议事工作流程,明确“搭建平台、确定议题、明确主体、商前调研、开展协商、报送成果、转化落实、评估质效”关键环节,形成闭环管理,推动协商议事“真落地”,真正做到常态长效、务实高效。三是实现平台联动建设。逐步完善区、镇(街道)、村(居)三级基层民主协商议事联动机制,把协商平台搬到群众身边,构建“民主参与全程、协商机制联动、协商事项系统、基层治理高效”基层民主协商模式,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全覆盖。完善协商议政开放制度,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、主席会议和视察调研活动,分期分批选择和安排群众代表列席,帮助其熟悉政协工作,掌握调研协商的方式方法。

  优化载体功能 让“有事好商量”成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

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是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工作最鲜明的底色,体现了人民政协以协商聚共识、以共识固团结,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。一是丰富协商活动。在现有协商议事平台建设“有形”覆盖的基础上,推动实现协商议事工作的“有效”覆盖,县、乡(镇)、村三级根据实际需要,按照就近、就地、就事、就便原则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,积极搭建“固定+流动”“线上+线下”“会场+现场”等协商平台,推出更多的“庭院协商”“围炉协商”等鲜活多样的协商活动。二是组建协商人才库。完善召集人、政协委员、群众代表等三类人员的信息。突出召集人引领作用,明确召集人负责协商议事工作和活动开展。要加强对召集人的培训,突出政协委员骨干作用。注重发挥镇(街道)协商平台召集人组织引领作用、区直部门联动作用、政协专委会指导作用、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和群众能动作用,形成解决问题的有效合力。将委员参加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活动纳入委员履职考核,并作为评选优秀委员的重要依据。三是主动探索工作新模式、新做法、新机制,大力开展“有事好商量”+村(居)特色治理品牌等创新工作,着重抓好整合,坚持系统思维、集成推进,整合政协资源,形成上下贯通、左右联通、内外融通的工作局面。善于把“有事好商量”协商议事工作纳入到政协协商议政新格局中,与政协重点工作、常规工作有机结合,与专委会创新工作、政协界别活动、委员履职活动有机结合,整体推进。

  坚持协商为民 让“有事好商量”成为各界群众参与民主实践的重要渠道

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民主不是装饰品,不是用来做摆设的,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。”如何让“有事好商量”成为各界群众参与民主实践的重要渠道?一是更加精准选择议题。注重“时”与“势”的结合,把握好“党政所需、群众所盼、政协所能”的交汇点,以党政交题、委员荐题、社会征题等方式广泛征集协商议题,选择的区级平台议题由政协党组审议。要严格把握协商议题选择的“度”,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、涉及个体利益纠纷、涉诉涉访等事项不应列入协商议题,要将具有民意基础、具备采纳落实条件、能够引起群众关注、得到社会各界支持的议题纳入协商范围。二是深入开展商前调研。按照“无学习不调研、无调研不协商”的原则,突出领导带头、专业导向,在深度、广度、高度上下功夫,在协商前深入基层、深入一线,认真开展走访、组织调研,务必做到“三个摸清”(摸清与协商议题相关的政策规定、摸清问题的真实情况、摸清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对策),从不同角度深入研究、深度分析,努力使建议成为部门落实和推动工作的方法举措,为高质量开展协商打好基础。三是注重协商议事互动。在商前调研、协商会议、成果转化等环节中,要坚持“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”,根据议题的大小,邀请党政部门有关同志、基层群众、利益相关方、各界代表等群众基础好、威望高、能力强的有关人员参与,全面反映真实情况、具体问题、利益诉求、意见建议等,提升协商的广泛性,扩大协商的共识度。四是加强成果转化跟踪。协商成果转化落实是衡量协商议事成效的关键,每次协商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协商情况梳理形成意见、提案报送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。对议定事项要积极推动成果的采纳、落实和反馈,配合党委和政府组织实施,主动跟进办理,适时公开落实情况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对于一些热点难点问题,及时通过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报送党委和政府,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政策举措。(大武口区政协)


【责任编辑】:包瑞